一、學校概況
學校隸屬于北京市,是由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北京市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經過50多年的發展建設,學校已經成為學科特色鮮明、師資力量雄厚、科學研究創新、辦學格局開闊的傳媒類大學。
二、招生機構
為了做好招生工作,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辦公室。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主管教學的校領導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招生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指導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錄取原則
1.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所報志愿擇優錄取。平行志愿間各志愿同等對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順序錄取,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依次錄取后續志愿的考生。對于進檔范圍內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專業,專業間無級差。
2.學校在提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限于目前師資條件,非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學英語;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4.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通過學校單獨組織的專業加試及生源地藝術統考,文化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各占50% 的加權綜合分"錄取。
5.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同等條件下有美術基礎者優先錄取。
6.報考學校的考生具有文藝、體育特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根據專業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能報考學校所有專業(管理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英語專業除外)。
8.實行高考新方案的個別省市錄取規則:(1)江蘇省按照該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文件精神執行。我校普通類要求選測科目為:理工類選測物理,文史類選測歷史;另一選測科目不做要求。對符合江蘇省規定的基本報考條件的考生(選測2B、必測4C、技術合格)按照考生的投檔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對符合江蘇省報考基本條件(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的考生按照我校藝術類錄取規則擇優錄取。(2)北京地區高職錄取執行高會統招政策,各專業要求的會考科目及等級執行北京市相關規定。在會考科目及等級達到要求的條件下,按照高考科目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錄取。
9.為落實教育部卓越工程師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我校開設印刷工程(畢昇班)、機械工程(卓越班)。畢昇班、卓越班學生從新生中進行選拔。
10.為提高編輯出版學專業人才培養質量,我校開設編輯出版學(韜奮班)。韜奮班學生從新生中進行選拔。
四、錄取與入學
1.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錄取方式。錄取通知書均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達考生,同時通過學校網頁及各省市招生辦予以公布。
2.學校各招生專業學費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關部門學費標準相關規定執行。本科:外語類5000元/學年,文史類4200元/學年,理工類4600元/學年,藝術類10000元/學年;高職:文史類、理工類6000元/學年,藝術類12000元/學年。
3.學生入學后全部要求住校,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根據北京市有關物價標準,按照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為750元/學年-1500元/學年。
4.對于不報到的考生,學校將于開學兩周后,將其檔案退回生源地高招辦。
五、其他
學校全面落實"獎、貸、助、補、免"五位一體的資助政策。獎學金按學年評定,學校等級獎學金金額為1000元至5000元/人次,企業獎助學金金額1000元至12000元/人次,另外還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北京市國家助學金等獎助學金,共有1/3的學生可以獲得以上獎助學金。學校還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并協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